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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聚焦: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构建美好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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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艾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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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生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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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11-27 |
| 文章页数[1] |
《民生关注》报道:对于这份提案,承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回应非常积极。其实,从2004年开始,民政厅已经开始关注这些孩子的生活。2005年,他们首先在德宏州建立了相关救助体系,设立了救助中心,救助站。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董亚美:“上述的这些中心站都已经基本建立,并投入了工作,它的功能主要是进行登记、造册、建卡、存档,对寄养在家庭中的孩子具体实施救助。”
2005年9月,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和卫生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艾滋病患者遗孤、困难家庭生活、教育救助办法》,将未满18周岁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定为救助对象。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董亚美:“四个部门出台的《生活教育救助办法》,其中就有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教育,受教育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政策,也作了一些明确规定,比如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比如学校不得歧视艾滋病致孤儿童。”
所谓两免一补,就是免除孩子的学杂费,课本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现在我省大部分艾滋病致孤儿童都是以家庭寄养的方式生活在父母的亲戚、朋友家中,两免一补对于他们来说非常必要、及时。目前这一办法已经在我省各地实施。
盈江县民政局党总支书记杨泽鹏:“我们已经把这些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国家正常的救助渠道,每人每月补助60元生活费,还有我们临时救助的大米、衣被等等,实行生活救助,还有一些就学救助、医疗救助。”
过去,因为父母的原因,阿盛家一直很穷,有六年的时间,家里一直没有用上电,不久前,当地政府为他们家接通了电。一个月前,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阿盛家修起了围墙,还建盖了新的厨房。
盈江县民政局党总支书记杨泽鹏:“我们做到了让孩子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能够就学,生了病能够得到救治。”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董亚美:“下一步我们打算在其他地方,比如保山、红河、文山、思茅等地
逐步的建立,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安置指导中心,除了建立机构,我们还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
在那一次与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接触中,徐和平委员还听到了一个孩子心底的愿望。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有一个孩子说,因为父母得艾滋病,而造成家庭这样的情况,他自己说,他将来想学医,我就想我们怎么来帮助,这些艾滋病致孤儿童,让他们实现他们的心愿,来回报社会。”
这个孩子的愿望给了徐和平委员很大的启发,她想到了这些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之后,如何继续接受教育,顺利地进入社会这一问题。在提案中,她提出了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艾滋遗孤继续学习,尤其是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在学费和生活费等问题上,给予特别关注。这一建议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徐和平:“(基层)缺乏医务人员,我们就想如果我们的孤儿当中,就有人愿意学医,让他们接受培养以后,就留在基层,可以说是下得去,留得住,而且用得上。”
盈江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武有苍:“我们政府都有计划对他们进行资助,让他们完成大学的学业,如果说他们没有考上的那部分人,到了社会上,我们有这种打算,根据他个人的一些爱好和能力,再帮助他发展生产建设,给他们一些扶持。”
徐和平委员说: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其他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应该在正常的环境中成长。她除了自己努力之外,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尽最大的力量,使艾滋病致孤儿童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能够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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