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今年起扩大艾滋病诊断结果告知范围两位职业告知人讲述经历过的各种情形 |
|
作者:99艾滋 |
|
来源:未知 |
|
日期:2007-3-9 |
| 文章页数[1] |
告知必须面对面
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看到了一份《HIV检测阳性结果告知技术要求》教材,专用于培训负责“告知”的疾控人员。自2004年起,浙江省卫生厅开始培训疾控人员,合格后核发《艾滋病检测阳性告知》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目前,区县级疾控部门都有两三位培训合格的疾控人员。
在这本培训教材上,告知流程大致是——
—
电话预约检测者见面→选择一个清静、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告知地点→两位疾控人员与检测者见面→做流行病学调查→疾控人员出示《HIV抗体阳性确认报告》,将检测阳性结果以及可能的后果告知本人→提供心理咨询和预防传播的知识,鼓励积极生活,明确权利义务,强调社会责任等。
“告知”还有一些特别要求,如医务人员必须面对面告知检测结果,必须为当事人保密,必须提供书面确诊信息等。
这些只是书面上的技术要求,疾控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还得灵活处理,因为要面对的当事人形形色色,在告知时,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通知见面其实都是骗过来的
告知的第一步,就是约当事人见面。
“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其实是先把他们‘骗’过来。”杭州上城区疾控中心传防科胡锦峰说。他从事“告知工作”3年多,接触过几十位艾滋病感染者。
“我们一般会电话通知,‘你有一张化验单在我们这里,上面有些项目不是很详细,我们想问一下,麻烦你有空过来一趟。’要尽量淡化检测的结果,别让对方有所觉察,一般他们都会来。”胡锦峰说。
在杭州上城区疾控中心一楼走廊尽头,有一间很不起眼的“咨询室”,这里通常就是告知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的地点。
“这间咨询室相对独立,关起门来,基本不受外界干扰,外面也听不到里面说话,方便保护当事人隐私。”胡锦峰说。
告知还有一个禁忌,就是尽量不去当事人家里。
“在当事人家里很容易泄露艾滋检测结果,引发家庭危机。”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所所长陈树昶说。他在2004年拿到《告知证书》,是杭州最早一批“持证上岗”的疾控人员。
告知现场的几种情形
“告诉一个人得了艾滋病,对其心理打击是一般人很难想像的。”胡锦峰与陈树昶都曾告知过几十位艾滋病感染者,他们描述的情景非常相似,“当事人大部分都是脸色立刻变得铁青”。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两个人只能笼统地概括了告知现场的各种情形。
震惊、慌乱
我告知过一位感染者,他没想到自己会感染,也没有心理准备,一听结果就说,完了、完了、完了,连续说了几十遍,看得出,检测结果完全出乎他意料,整个人变傻了。一些有点社会地位的人,一旦知道结果,往往也是这样。
———胡锦峰
拒绝
有一位中年男人,只在外地嫖过一次娼,就检测出阳性。被告知后,他不承认,不相信自己被感染,反复质问我们,会不会把检测结果搞错了,后来干脆说我们一定是把检测结果弄错了。———胡锦峰
内疚、负罪感
有位妇女嫁到杭州,去年做阑尾炎手术前,查出感染艾滋病,我们告知后,她一直哭,嚎啕大哭,劝都劝不住。她曾在外地卖过血。查出艾滋病后,觉得很对不起家庭,有一种负罪感,哭得死去活来。———胡锦峰极度恐惧
害怕死亡、惧怕无法保守个人隐私,怕失去工作,遭到歧视等。这类当事人一般被告知后,会不自觉地小声嘀咕,“怎么办?怎么办?”———胡锦峰
绝望轻生
我曾在医院病房里告知过一位男性同性恋者,小伙子听到结果后,闷声不响地从床头的包里掏出事先用纸巾包好的刀片,紧紧握在手心,想自杀。我们又不敢上去夺刀片,几个人就这么僵在那里,恰好他妈妈站在门外可能有些知情,就走进屋劝说儿子,最后才把刀片拿下。这是我最紧张的一次告知经历。———陈树昶
坦然接受
这类人群主要是吸毒者,他们圈子里可能有艾滋病,对自己被感染有一定心理预期。我曾遇到过一位吸毒者,他得知结果后只说了一句话:终于轮到我了。很坦然的样子。———胡锦峰
报复
把自己的感染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甚至整个社会,因此产生报复心理。这种情况目前在杭州还没碰到,但外省曾发生过当场袭击医务人员的事。所以,派两位医务人员告知当事人,也是这个考虑,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也容易控制局面。———陈树昶
告知配偶的操作难度相当大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医务人员除要将诊断结果告知本人外,还要告知配偶或监护人。与此前的要求相比,适当扩大了告知范围,改变了过去原则上由感染者本人告知配偶的规定。
“我觉得,《条例》新规定的卫生部门告知配偶,操作难度相当大,特别是对流动人口感染者的配偶告知,我们当地疾控部门几乎做不到,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跟其他省的卫生部门协作才行。”陈树昶说。
目前,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更加合理、操作性更强的艾滋病诊断结果告知实施细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