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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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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艾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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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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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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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政办发〔2007〕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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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八月八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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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b>
(2007-2010年)</div>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艾滋病的要求和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但是,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关怀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初步形成与省及其他市州乃至全国的艾滋病综合监测体系和艾滋病确证网络,实现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在全市建立13个规范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为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在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镇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达到8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候车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3、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和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医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4、有效干预措施覆盖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对吸毒人员提供美沙硐维持治疗,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100%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各类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5、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8%以上来自无偿献血。
6、建立以乡村、社区和家庭为主的艾滋病综合关怀机制。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7、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早孕妇女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检率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接受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青少年学生达到95%以上,羁押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到95%以上。人口流量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立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候车室全部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
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检测基本知识的技能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2、有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建立1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4、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过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100%接受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5、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筛查率达到95%以上,提供孕妇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6、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医和卫生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至少要播放三次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并保证播出时段的覆盖率;加强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报道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宣传质量。不定期的邀请省防治艾滋病宣讲团有关专家来我市讲课。
2、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各区、街办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招待所和旅店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影剧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文化馆等场所要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要采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个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不得少于6条,公益广告牌不得少于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编制适合农村语言文字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加强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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