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自治区疾控中心完成2007年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查与评估工作 |
|
作者:99艾滋 |
|
来源:未知 |
|
日期:2007-9-7 |
| 文章页数[1] |
为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更好的推动示范区各项工作的纵深发展,提高示范区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11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的通知的函》(新卫艾防办函[2007]75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艾滋病防治质量管理年要求,2007年7月31日—8月5日新疆自治区疾控中心组成3个督导考评组,对5个示范区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和考评,并按国家要求给予了严格的赋分。
本次督查考评,自治区级参与督查人员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考评前统一了认识,对各项指标予以标准化;评估和最后赋分前又经过了充分酝酿和再次标准化,保证了5个示范区督查与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公正。考评总结了各示范区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成绩和亮点,现场评估结果已上报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经过3年的示范区建设,我区示范区整体工作呈上升、均衡发展趋势,按国家赋分标准均已达到较好,但部分示范区由于自身原因工作有所退步,自治区对此予以了通报与批评,要求问题较多的示范区认真反思,寻找自身原因,从源头上有针对性的全面整改,充分发挥示范区政策和资金的独特优势,真正体现示范作用,为全区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中心 龚小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