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对艾滋病的认识,减少艾滋病传染几率,南昌市艾防所自2005年12月1日开始,启动了走进农民工高危人群,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工程,计划实施5年。2006年,市艾防所工作人员对红谷滩的建筑工人进行了为期一年免费的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艾防所将以此为起点,继续深入开展活动,使更多的农民工能意识到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性。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15条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8条安全套的推广使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伤、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发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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